【僑報記者劉結球10月18日北京報道】“個人征信”這個詞越來越融入中國人的生活中,中國正在推進整個信用社會的建設,包括金融信用、惡意拖欠工人薪資、無證照經營、甚至像高鐵“霸座”等都能上失信懲戒“黑名單”。然而,與此同時,各種“洗白”征信的信息也層出不窮。
近日,據大陸媒體曝光,北京一民眾在準備向申請貸款買房時收到了銀行給出的5條不良信用記錄,便在網上找“洗白中介”,結果險些掉進了“套路”多的詐騙陷阱之中。
“征信報告太亂?教你一招洗白!”“一處失信,處處受限,一個電話,消除記錄”“失信后寸步難行,找到我”……《僑報》記者發現,類似這些標題的網絡發帖在網上十分常見。帖子中有微信號、QQ號等聯系方式,添加后對方就會報價,多是按不良記錄的條數來收費的,一條從幾百到上千元(人民幣,下同)不等。
除了繳納傭金,類似的洗白“套路”還有很多,例如扣費1萬元走轉賬流水、幫助申請銀行貸款需交征信費和手續費等等。其實,這些都是不法分子利用民眾急于洗白征信的心情制造的詐騙手段。
有銀行工作人員表示,信用記錄是無法經未授權的他人之手或通過交錢抹去的,且即便有不良信用記錄也不意味著銀行就一定不放貸,若近期還款習慣良好,此前又非惡意逾期,銀行會在評估后作出決定。
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研究會理事薛方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個人信用信息是通過專線從商業銀行等機構傳送到央行征信中心的數據庫,過程無人為干預、全計算機自動處理,所以網上流傳的花錢洗白記錄是騙局。
那么,進入失信懲戒的“黑名單”之后,是否有正規渠道修復信用呢?
中國國家發改委副主任連維良指出,有限期懲戒,即在規定期限內糾正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的,可不再列入聯合懲戒的對象。也有相關規定指出,涉及個人的信用記錄,在失信行為終止之日起,該記錄只保留5年,5年后予以消除。而不再作為懲戒對象的期限,則具體由相關機構制定。(完)